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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养子女的亲生父母还有监护权吗,收养子女能放弃收养关系吗

在我们的日常生活当中,是个人都有恻隐之心,只不过有大有小罢了,有人会因此去收养孩子,有人不会。关于本篇文章内容由小编搜集整理后发布,会对收养的孩子在户口本上显示什么关系、收养的孩子有义务赡养亲生父母吗以及收养的孩子可以和亲生子女结婚吗这几个问题进行讲解,希望对各位有所帮助,如果能碰巧解决你现在面临的问题,不要忘了收藏本站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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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养的孩子在户口本上显示什么关系

领养的孩子在户口本上显示的就是父子关系。领养孩子,不会在户口本上显示,但会有领养证。凡是领养弃婴或社会福利机构抚养的孤儿、领养三代以同辈旁系血亲的子女、领养亲生父母无力抚养的子女的,应到民政部门登记,经过登记领养关系即成立。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零五条收养应当向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民政部门登记。收养关系自登记之日起成立。

收养查找不到生父母的未成年人的,办理登记的民政部门应当在登记前予以公告。

收养关系当事人愿意签订收养协议的,可以签订收养协议。

收养关系当事人各方或者一方要求办理收养公证的,应当办理收养公证。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民政部门应当依法进行收养评估。

收养的孩子有义务赡养亲生父母吗

被合法收养的子女是没有赡养亲生父母义务的。

养子女和生父母间的权利和义务,因收养关系的成立而消除。也就是说只要成立合法的收养关系,被收养的子女就不需要对亲生父母承担赡养义务,而只需对养父母承担赡养义务。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一十一条自收养关系成立之日起,养父母与养子女间的权利义务关系,适用本法关于父母子女关系的规定;养子女与养父母的近亲属间的权利义务关系,适用本法关于子女与父母的近亲属关系的规定。

养子女与生父母以及其他近亲属间的权利义务关系,因收养关系的成立而消除。

收养的孩子可以和亲生子女结婚吗

不可以。收养孩子以后,该孩子与收养家庭成立法律拟制血亲关系。依托于该关系之下的家庭成员,在法律上被认为具有血缘关系,所以不可以通婚。

除非,此时解除收养关系,这样双方之间不存在了拟制的血亲关系,那么就可以办理结婚登记手续。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四十五条亲属包括配偶、血亲和姻亲。

配偶、父母、子女、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为近亲属。

配偶、父母、子女和其他共同生活的近亲属为家庭成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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