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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上儿媳妇对公婆有赡养义务吗(儿媳对公婆有赡养的法律义务吗)

只有法律规定的特定主体才需要承担赡养义务,儿媳与公婆之间只是一种姻亲关系,虽说女方已经嫁入男方家,管公婆叫爸妈,但是法律并没有规定儿媳要对公婆尽赡养义务,毕竟儿媳不是由公婆养大的,老了却让儿媳承担赡养义务这是不合适的。

儿媳有赡养公婆的义务吗?

民法典规定,成年子女不履行赡养义务的,缺乏劳动能力或者生活困难的父母,有要求成年子女给付赡养费的权利。

注意这里的“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以及形成扶养关系的继父母;“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形成扶养关系的继子女。

由此可以看出,只有法律规定的特定主体才需要承担赡养义务,儿媳与公婆之间只是一种姻亲关系,虽说女方已经嫁入男方家,管公婆叫爸妈,但是法律并没有规定儿媳要对公婆尽赡养义务,毕竟儿媳不是由公婆养大的,老了却让儿媳承担赡养义务这是不合适的。

虽说儿媳对公婆不具有法定的赡养义务,但是根据《老年人权益保障法》的规定,赡养人的配偶应当协助赡养人履行赡养义务。

因此在家庭关系中,儿子是父母的第一赡养义务主体,儿媳对公婆仅具有一个笼统的协助义务,比如帮丈夫暂时照看年迈的公婆等。

讲到这儿不算完,还有一个问题,如果丈夫不幸去世,儿媳出于善良、恩情,在丈夫去世后像对待自己的亲生父母一样照顾公婆,承担了主要的赡养义务,当公婆去世后,儿媳能继承公婆的财产吗?

什么是居住权?

根据《民法典》第三百六十六条的规定,居住权人有权按照合同约定,对他人的住宅享有占有、使用的权利,以满足生活居住的需要。

简单说,房子的所有权人可以给你设立一个居住权,房子虽然是他的,但你却有权居住、使用。

在法律上,居住权一般通过合同或遗嘱取得,它的设立期限可以是固定期限,比如10年、20年,也可以是终生。

设立居住权的目的,是为了满足权利人生活居住的需要,法律规定是不能转让或继承的。

设立居住权的房子一般来说也不能出租,但是你们另有约定的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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