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辞退小时工有经济补偿金吗(解除劳动关系后经济补偿金时效)

跟小时工解除劳动关系,没有经济补偿金,小时工属于非全日制用工,不需要签订书面的劳动合同,可以随时终止劳动关系,如果是单位的正式员工解除劳动关系,需要按照解除劳动合同的实际情形支付经济补偿金。

按照劳动法小时工有经济补偿金吗?

辞退小时工不需要有经济补偿金。小时工是非全日制用工,任何一方都可以随时通知对方终止用工,用人单位不需要支付经济补偿。非全日制用人单位可以签订口头协议。从事非全日制用工的劳动者可以与一个以上用人单位订立劳动合同;但是,订立后的劳动合同不得影响先订立的劳动合同的履行。

非全日制用工双方任何一方都可以随时通知对方终止用工,非全日制用工的劳动者和用人单位任何一方都可以随时提出终止用工,终止用工应该通知另一方。通知可以采用书面形式,也可以采用口头通知的形式。终止用工,用人单位不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小时工属于非全日制用工,双方当事人任何一方都可以随时通知对方终止用工。终止用工,用人单位不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非全日制用工小时计酬标准不得低于用人单位所在地人民政府规定的最低小时工资标准。

原单位的经济补偿金支付规定是什么?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劳动争议经济补偿金可否税前扣除?

支付给职工的经济补偿金,可在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核算自己薪酬的经济补偿金,按劳动者解除合同前12个月平均应得薪酬核算,包括计时薪酬、计件薪酬、各种补贴和补贴、加班薪酬、奖金和特殊情形下付出的薪酬。自己薪酬高于当地员工平均薪酬3倍的按当地员工平均薪酬3倍核算,低于当地最低薪酬规范的,按当地最低薪酬规范核算。

企业支付给离职人员的离职补偿金不可以作为工资、薪金支出在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并且不得作为计算职工福利费等的基数,离职补偿应作应纳税所得额调整处理。

企业根据公司财务制度为职工提取离职补偿费,在进行年度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时,对当年度“预提费用”科目发生额进行纳税调整,待职工从企业离职并实际领取离职补偿费后,企业可按规定进行税前扣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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