寻衅滋事罪中的随意殴打他人应当是根据具体行为程度来判断,这主要指的就是耍威风或者是填补精神方面的空虚,所无缘无故的殴打他人。这种情况之下的话,是有可能构成我们国家《刑法》当中所规定的寻衅滋事罪。
寻衅滋事罪中的随意殴打他人如何认定?
所谓“随意殴打他人”,是指在耍威风、取乐发泄、填补精神空虚、寻求精神刺激等流氓动机的支配下,无故、无理殴打他人。这种行为的显著特点是以强凌弱,即凭借自己或自己一方的人多势众、力气强壮、凶狠残暴或己以往凶狠残暴的“威名”,随意殴打他人,以显示自己的强悍和无所顾忌,满足填补自己精神空虚的需要。当然,在实践中,行为人随意殴打他人的行为,大多并非毫行为人自己认为的“理由”,而是有其所自认为是理由的理由,但这种理由多为行为人为殴打他人所寻找的借口,其内容荒唐,逻辑混乱,并不为一般社会公众所承认,即一般道德观念中的所谓“强盗逻辑”,或者是社会生活中微不足道的小事,被行为人用作殴打他人的理由,这也就是本罪之所谓的“寻衅”。
被告离婚家暴赔偿反诉可以吗
可以的。如果只存在对方有过错的情况,无过错方可以要求对方进行损害赔偿。离婚时的损害赔偿包括物质损害赔偿和精神损害赔偿。离婚时的无过错方可以向过错方提出损害赔偿请求,但应当在提起离婚诉讼的同时提出。如果无过错方是离婚诉讼中的被告,不愿意离婚也不想提起损害赔偿的,在离婚后一年内可单独向法院提起损害赔偿。
向妇联、居委会等单位求助
根据《反家庭暴力法》第13条的规定,家庭暴力受害人可以向所在单位、居委会、村委会、妇女联合会等单位求助,有关单位接到求助后,应当给予帮助、处理。
受害人向妇联求助其实是一条很重要的途径,妇联在收到家暴求助后,通常会根据家暴的严重程度,针对当事人的危险状态进行报警。
同时还会对求助者予以必要的指导,如怎样报警,如何保存有效证据,如何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等。
有时家暴案件受害人不仅局限于女性,男性如果遭遇家暴也可以向妇联求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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