强制性规定和效力性规定不是一样的,一般二者主要的区别在于所存在的目的不同;一般效力性规定主要是在效力的后果上以私法的方式给予一定的强制性规定;违反效力性规定的合同无效,违反管理强制性的合同不一定就是无效的。
管理强制性规定和效力性规定是一样的吗?
管理强制性规定和效力性规定的区别是有的;
所谓效力性强制性规定,是指对违反强制性规范的私法上的行为,在效力后果上以私法的方式予以一定的强制性规定。即当事人所预期的私法上的法律效果受到一定的消极影响,如被认定为无效或效力待定等。
所谓管理性强制性规定,是指其被违反后,当事人所预期的私法上的效果不一定会受到私法上的制裁的强制性规定,但这并不排除可能受到刑事或者行政上的制裁。也就是说,违反效力性强制性规范的,合同应被认定无效;违反管理性强制规范的,合同未必无效,理由在于:效力性强制性规范着重于违反行为之法律行为的价值,以否认其法律效力为目的;管理性强制规范着重于违反行为之事实行为价值,以禁止其行为为目的。
对于强制性效力性规定的区分方法:
规定,合同无效后产生几个法律后果,分别为:返还财产或者折价补偿、赔偿损失。在涉及赔偿损失这一环节,除了为了履行合同而已经实际支付的费用之外,损失的范围是否包含合同得到实际履行后可以获得的履行利益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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