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是想要自书遗嘱有效的,此时是要符合自书遗嘱的生效要件的,即自书遗嘱是需要由立遗嘱人亲笔书写遗嘱内容并签名的,并且是要立遗嘱人亲笔书写遗嘱的全文内容,不能找他人代写,在书写全文之后是要注明准确的日期的。
自书遗嘱有效性的规定是什么
自书遗嘱只要满足一定的条件之后就会具有法律效力,首先订立遗嘱的个体必须要有民事能力,然后遗嘱的内容不仅不能触犯法律规范,处分的是个人的合法财产,不违背社会公德不损害社会公共利益,在遗嘱书写完之后,还必须要签名,注明日期。
自书遗嘱只要满足一定的条件之后就会具有法律效力,
自书遗嘱的要求是:
1、须由遗嘱人亲笔书写遗嘱内容并签名;
2、须由遗嘱人亲自用笔书写遗嘱全文;
3、必须注明年、月、日,三项缺一不可。
自书遗嘱并不需要见证人。但是,打印出遗嘱只是签名,注明年、月、日,其效力是有争议的,看具体情况而定,如果有相反证据证明该打印的遗嘱并非本人真是意思表示,很可能被认定为无效遗嘱。
因此,自书遗嘱最好是能够自己书写,有个人的笔迹为证。
未立遗嘱的财产如何分配
没有遗嘱的情况下,看是否有遗赠扶养协议或者遗赠,若有则就按照协议或遗赠办理。若都没有,那么财产按照法定继承顺序来继承。
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当均等。对生活有特殊困难的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应当予以照顾。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有扶养能力和有扶养条件的继承人,不尽扶养义务的,分配遗产时,应当不分或者少分。继承人协商同意的,也可以不均等。
丧偶儿媳是否有权继承公婆的遗产
儿媳可以继承公婆遗产,但是必须符合以下情形:
(一)儿媳对公婆尽了主要的赡养义务;
(二)公婆立遗嘱或者遗赠协议将财产赠与给儿媳。
儿媳一般情况并不能继承公婆的财产,法定继承中儿媳妇不属于公婆的法定继承人。
但特殊情形下,儿媳妇尽到了主要的赡养义务,为保护妇女合法权益,儿媳妇可以继承公婆财产。
根据《民法典》规定,丧偶儿媳对公婆,丧偶女婿对岳父母,尽了主要赡养义务的,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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