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棚户区改造和房屋拆迁有什么区别

  在当前社会,大力开展棚户区改造,对于提高城市发展速度、改善城市面貌、改善贫困居民居住环境非常有帮助。那么,棚户区改造和房屋拆迁有什么区别呢?小编将为您提供相应的解答,希望对你有所帮助。

  棚户区改造和房屋拆迁有什么区别

  一、性质不同:

  (1)棚户区改造:是为惠民利民民心工程,实施棚户区改造的根本目的是改善群众的居住条件,兼顾完善城市功能、改善城市环境。

  (2)房屋拆迁:是指因国家建设、城市改造、整顿市容和环境保护等需要,由建设单位或个人对现存建设用地上的房屋进行拆除,对房屋所有者或使用者进行迁移安置并视情况给予一定补偿的活动。

  二、补偿标准规定不同:

  1、棚户区的改造补偿:通常是居民补偿,又分为货币补偿和产权置换补偿。

  (1)产权置换包括:1:1.5的面积置换;

  (2)房屋重置成新价格,即把房屋折算成价格,其与房屋的新旧、装修、结构均有关系;

  (3)其他的搬迁奖励。

  2、房屋拆迁补偿:指拆迁人对被拆除房屋的所有人,依照《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的规定给予的补偿,拆迁补偿方式包括:

  (1)货币补偿;

  (2)房屋产权调换;

  (3)还可以选择货币补偿和产权置换相结合的补偿方式。

  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规定,征收国有土地上单位、个人的房屋,应当对被征收房屋所有权人给予公平补偿。对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不得低于房屋征收决定公告之日被征收房屋类似房地产的市场价格。

  三、主导方式不同

  棚户区改造为政府主导并实施操作,改造按照“政府主导、市场运作”的原则实施。政府除了鼓励地方实行财政补贴、税费减免、土地出让收益返还等优惠政策外,还允许在改造项目里,配套建设一定比例商业服务设施和商品住房,支持让渡部分政府收益,吸引开发企业参与棚户区改造。

  房屋拆迁为政府引导或准予,可由人民政府组织统一拆迁,自行拆迁,委托拆迁三种形式。

  1、人民政府组织统一拆迁。

  即由人民政府或其专门委托的单位统一进行拆除、补偿、安置等工作。它是国家提倡和鼓励采用的拆迁方式,《拆迁条例》规定:“有条件的城市和城市中实行综合开发的地区,应当实施统一拆迁。”

  2、自行拆迁。

  它是指拆迁人自己对被拆迁人进行拆迁安置和补偿。主要拆迁业务人员必须在拆迁主管机关进行培训,取得拆迁资格证书后才能上岗。

  3、委托拆迁。

  它是指拆迁人将房屋拆迁的补偿和安置工作委托他人进行。被委托人应当是取得房屋拆迁资格证书的单位。

  以上是小编就“棚户区改造和房屋拆迁有什么区别”给出的回答。我们可以了解到棚户区拆迁与房屋拆迁的补偿项目基本相同,但补偿标准和补偿标准存在差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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