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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共同财产到底包括哪些内容

  夫妻共同财产与夫妻个人财产是相对概念。一般情况下,夫妻婚前取得的财产属于夫妻个人财产,婚后取得的财产大部分属于共有财产。在实践中,夫妻共同财产到底包括哪些内容?下面我们一起来了解一下。

  根据我国《婚姻法》第十七条和《婚姻法解释二》的规定,夫妻共同财产主要包括:

  1、工资奖金;

  2、生产经营收入;

  3、知识产权收入;

  4.通过继承或赠与获得的财产,但不包括明显仅属于配偶一方的赠与或继承;

  5. 一方动产投资取得的收益;根据相关司法解释,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

  ①一方动产投资于公司或企业取得的收益。投资收益是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取得的,公司或企业经营的利润,如股权分红等,视为夫妻共同财产.。

  ②一方出租个人不动产。婚姻关系存续期间赚取的租金一般视为共有。

  ③其他情况。在具体实践中,法院一般会根据案件的实际情况,判断各种形式的个人财产的婚后收入是基于财产本身的增值还是基于夫妻共同行为。前者的原则是针对个体的,后者是针对联合的。全部的。

  6、男女双方实际取得或应取得的住房补贴和住房公积金;

  7、夫妻双方实际取得或应取得的养老保险基金及破产清算补偿金。上述财产属于夫妻法定共同财产,离婚时没有特别约定的,应当依法分割。

  在实际生活中,由于夫妻生活的共同点,共同财产一般不是很清楚。在离婚的情况下,往往是一方造成收入的转移或隐瞒,另一方无法知晓或追踪,导致无法平均分配。因此,律师建议,在日常生活中,最好为配偶共同设立一个联名账户。一方,尤其是较弱的一方,应清楚了解配偶的共同收入或有会计记录。提起离婚诉讼,应当同时开庭。为防止对方转移或隐匿财产,您可以同时申请财产保全,以利于诉讼程序结束后分割的执行。

  夫妻的个人财产有哪些?

  个人财产是指配偶一方的财产,包括配偶一方在婚前和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拥有的个人财产。根据法律,它属于配偶之一,不包括共同财产。在离婚的情况下,它不会被分割。婚姻法第十八条对此作了规定,包括:

  1.一方的婚前财产。这部分财产与婚姻行为无关。根据《婚姻法解释一》规定,配偶一方的财产,不得因婚姻延续而转为夫妻共同财产。经双方同意的除外。

  2、一方因人身伤害而收到的医疗费、残疾人生活费等。身体权是一种人格权,它与个人的身份地位密不可分。将这部分视为夫妻共同财产是不合理的。例如,残疾补偿。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身损害赔偿若干问题的司法解释》规定,伤残赔偿的计算标准为上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自固定伤残之日起二十年。可见,伤残赔偿

  原本计入未来时间的赔偿费用,如果被视为夫妻共同财产,一旦婚姻关系终止,另一方将分担一半的赔偿,这显然是不公平的。

  3、遗嘱或赠与合同确定的财产仅属于一方。我国《继承法》规定:公民可以立遗嘱,指定个人财产由一名或者多名法定继承人继承。公民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捐赠给国家、集体或法定继承人以外的其他人。遗嘱或赠与合同符合法定条件、合法有效的,即构成个人财产。

  4、军人伤亡保险、伤残补助、医疗生活补助。

  5、 日用品专供一方。在实践中,它们通常是个人生活的专属物品,例如化妆品、衣服、洗漱用品等。

  6、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一方的个人财产储蓄利息和购买债券所得利息是否应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存在争议。有三种看法。一种观点认为,根据《物权法》的有关规定,以主物为主体,因为利息属于本金的果实,是依附物,金属是婚前财产,所以果实应当属于原主人,不能视为夫妻共同财产。第二种观点是,婚姻法明确规定,婚姻关系期间取得的财产为夫妻共同所有。果实虽然来源于物,但实际上是在婚姻关系中获得的,很多果实只能通过婚后劳动才能获得。 ,如存款利息的存入和提取等劳动,则应确认为共同财产。第三种观点,婚后获得的红利要分不同的情况来处理。对于存款利息、债券增值等,婚后未付出劳动者应视为婚前财产,推测婚后付出的劳动成果。以后增值的债券、股票等,应当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律师更喜欢第三种意见。这个问题的处理应该区别对待,婚前或婚后的财产应该根据是否有偿劳动来衡量。

  7、其他应属于一方的财产。

  夫妻离婚时准确区分夫妻个人财产和夫妻共同财产具有重要意义。毕竟按照法律规定,只有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的那部分财产才能分割。如果您还想知道夫妻共同财产如何分割,可以直接致电咨询我们的在线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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