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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共同财产范围是怎么规定的

  看到别人结婚总是一件很开心的事。但是,在缔结婚姻的过程中,婚姻中的双方往往会产生离婚的想法。这时,夫妻双方会主张共同财产的分割。那么,夫妻共同财产范围是怎么规定的?今天,小编就为大家详细介绍一下。

  夫妻共同财产范围是怎么规定的?

  民法第一百六十二条 配偶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取得的下列财产,为配偶的共同财产,由配偶共同拥有:

  (一)劳务工资、奖金、报酬;

  (二)生产、经营和投资所得;

  (3) 知识产权收入;

  (四)继承或者赠与的财产,但本法第一百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共有的财产。

  丈夫和妻子在处理共同财产方面享有平等的权利。

  根据本条规定,我国夫妻共同财产具有以下特点:

  1.夫妻共同财产的主体是已婚夫妇。未形成婚姻关系的男女,如未婚同居、婚外同居等,以及无效或撤销的婚姻,不能成为夫妻共同财产的主体。

  2、夫妻共同财产为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取得的财产。婚前财产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婚姻关系的期限自合法婚姻缔结之日起至配偶一方死亡或离婚生效之日止。

  3、夫妻共同财产的来源为配偶双方或一方取得的财产,包括夫妻双方通过劳动取得的财产和非劳动取得的其他合法财产。当然,法律直接规定是个人财产,夫妻双方同意的,个人财产除外。这里所说的“收入”,是指在不实际占有财产的情况下取得财产权。如果一方在婚前获得了一定的财产,比如稿费,但没有实际获得,出版社只会在婚后支付稿费。 , 此时,供款费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的一部分。同理,如果出版社承诺婚后支付稿费,但直到婚姻终止才收到稿费,那么稿费也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4、夫妻共同财产的所有权平等,双方享有平等的权利,承担平等的义务。丈夫和妻子在处理共同拥有的财产方面享有平等的权利。特别是配偶一方对共同财产的处分,除另有约定外,应征得对方同意。

  5. 不能证明属于配偶一方的财产推定为夫妻共同财产的。 1993年11月,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财产分割的若干具体意见》(以下简称《意见》)规定:夫妻共同财产难以确定的,主张权利的一方有举证责任,当事人不能提供有力证据,人民法院也无法核实的,作为夫妻共同财产处理。 ”这一规定是这一原则在法律上的体现,国外也有类似规定,《瑞士民法典》规定:“任何不能证明是配偶个人财产的财产,视为夫妻共同财产。配偶。”

  6、夫妻共同财产原则上应当平分。双方根据生产生活实际需要、财产来源等情况,通过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立的,人民法院应当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和照顾子女、妇女权益的原则作出判决。

  7. 配偶一方死亡,继承分割的,夫妻共同财产的一半先分给另一方,剩余财产由死者继承,按规定处理。与继承法。

  怎样合理转移夫妻共同财产

  不经另一方同意转移夫妻世同财产违法,违法的行为没有合理的做法。

  以上是小编为大家介绍的夫妻共同财产范围是怎么规定的全部内容,希望对你有所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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