仅凭录音不能赢得诉讼,录音可以作为证据,但有其他证据证明其来源的真实性和合法性。由于录音是在媒体上记录声音信号的过程,录音可以作为诉讼证据,但仍有一些限制。
录音证据的有效性:
录音或录像证据是法律允许的证据方式之一。录音证据以合法方式收集的,具有法律效力。问题是,许多录音证据是未经对方同意秘密录取的。
根据法律规定,非法取得的证据不能作为有效证据,录音证据非法取得的,仍不能作为有效证据使用。
法律依据:
《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规定:
一方当事人提出的下列证据,对方当事人提出异议但没有足以反驳的相反证据的,人民法院应当确认其证明力:
(三)有其他证据佐证并以合法手段取得的、无疑点的视听资料或者与视听资料核对无误的复制件。
《民事诉讼法》
第六十三条 证据包括:
(一)当事人的陈述;
(二)书证;
(三)物证;
(四)视听资料;
(五)电子数据;
(六)证人证言;
(七)鉴定意见;
(八)勘验笔录。
证据必须查证属实,才能作为认定事实的根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