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婚姻法增加的离婚规定是什么?
1.新增离婚冷静期30天:双方提交离婚登记申请后,需要等待30天。任何一方不愿意在30天内离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同时,离婚冷静期结束后,双方需要在30天内向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证。错过时间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2.新增离婚债务协议:离婚协议必须写清楚“如何处理夫妻债务”,否则,离婚协议将被视为协议不完善,需要重做。
3.新增法院判决离婚的条件: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再分居一年再起诉的,应当判决离婚。
4.新增明确解除婚姻关系的时间点:即离婚登记之日、离婚判决书生效之日、或者离婚调解书生效之日。
离婚的程序是什么?
1.申请。男女双方申请自愿协议离婚,双方应持户口证明、居民身份证、所在村民委员会或者居民委员会出具的介绍信、离婚协议和结婚证,亲自到一方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
2.审查。婚姻登记机关依法严格审查离婚申请,主要审查双方是否真的自愿,是否扶养子女达成一致、夫妻一方生活困难的经济帮助、财产和债务处理是否已达成协议。
3.批准。符合双方自愿离婚条件的,登记机关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一个月内登记,发给离婚证,注销结婚证。当事人自取得离婚证书之日起解除关系。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五编 婚姻家庭 第四章 离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