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侵权要坐牢吗?侵犯什么权利需要承担刑事责任?

依据侵权责任法的规定,侵权人的侵权行为如果是属于民事纠纷,如果不构成犯罪的就不需要承担刑事责任,也就不需要坐牢。

侵犯什么权利需要承担刑事责任?

伪造、擅自制造他人注册商标或者销售伪造的,构成假冒注册商标罪。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构成假冒注册商标罪的,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未经注册商标人许可使用他人注册商标。

二.行为人客观上应当在同一商品上使用与他人注册商标相同的商标。也就是说,商标相同,使用该商标的商品类型相同。这两个条件必须同时满足。

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起诉:

(一)非法经营金额在5万元以上或者违法所得在3万元以上的;

(二)假冒两种以上注册商标,非法经营金额在3万元以上或者违法所得在2万元以上的;

(三)其他情节严重的情况。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情节特别严重”:

(一)非法经营金额在二十五万元以上或者违法所得在十五万元以上的;

(二)假冒两种以上注册商标,非法经营数额在十五万元以上或者违法所得数额在十万元以上的;

(三)其他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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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百二十条 民事权益受到侵害的,被侵权人有权请求侵权人承担侵权责任。

第一百八十三条 因保护他人民事权益使自己受到损害的,由侵权人承担民事责任,受益人可以给予适当补偿。没有侵权人、侵权人逃逸或者无力承担民事责任,受害人请求补偿的,受益人应当给予适当补偿。

第一千一百六十七条 侵权行为危及他人人身、财产安全的,被侵权人有权请求侵权人承担停止侵害、排除妨碍、消除危险等侵权责任。

第一千一百六十八条 二人以上共同实施侵权行为,造成他人损害的,应当承担连带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

第二条 侵害民事权益,应当依照本法承担侵权责任。

本法所称民事权益,包括生命权、健康权、姓名权、名誉权、荣誉权、肖像权、隐私权、婚姻自主权、监护权、所有权、用益物权、担保物权、著作权、专利权、商标专用权、发现权、股权、继承权等人身、财产权益。

第十五条 承担侵权责任的方式主要有:

(一)停止侵害

(二)排除妨碍

(三)消除危险

(四)返还财产

(五)恢复原状

(六)赔偿损失

(七)赔礼道歉

(八)消除影响、恢复名誉。

以上承担侵权责任的方式,可以单独适用,也可以合并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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