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要看当事人需要处理什么样的需求。
信访的对象是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法律授权的公共事务职能组织及其工作人员;提供公共服务的事业单位及其工作人员;社会团体或其他企事业单位中由国家行政机关任命、派出的人员;村民委员会、居民委员会及其成员。
如果对以上单位及其工作人员有任何的建议、意见、不满等,都可以通过书信、邮件、传真、电话、走访等形式进行信访。
如果是民事纠纷、行政纠纷、刑事案件等,打官司能更直接的解决问题,以满足当事人的诉求。
所以信访好还是打官司好,取决于主体事件是什么,一定要记住对症下药才是最佳的处理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