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合同走可以带走吗?答案是可以的。离职后劳动合同可以拿走的,这是合理的,劳动合同在订立完成后是一式两份的,即用人单位一份,劳动者一份,即劳动合同终止后,不续签的,则离职,续签的,则订立新的劳动合同,而离职不需要将之前的劳动合同给予用人单位。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规定,劳动者离开用人单位时,应当向用人单位提前告知,并办理离职手续。
因此,根据法律规定,劳动合同终止后,劳动者可以带走自己的个人物品和离职所需的文件,如劳动合同、离职证明等。但是,劳动者不得带走用人单位的财产或商业机密等涉及用人单位利益的物品和信息。
总之,劳动合同终止后,劳动者有权离开用人单位,并可以带走个人物品和离职所需文件,但不得带走用人单位的财产或商业机密等涉及用人单位利益的物品和信息。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十八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