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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合同要给新公司吗

蒋隽哲 律师
蒋隽哲 律师

北京市京师(无锡)律师事务所

擅长:刑事案件, 交通事故, 合同纠纷, 劳资纠纷,

不需要,有很多法律理由可以不交。

第一,那是员工的合同,属于个人保管,任何个人和组织无权干涉。

第二,签订新的劳动合同后,原劳动合同自动失效,故也无需上缴。

第三,如果单位要求上缴,那一定是有什么问题,例如单位没有按照合同约定或者国家法定去执行,有违约之处。

第四,如果有必要,请复印一份自留,以后备用。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十三条 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是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合同终止时间的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订立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规定:“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订立劳动合同,应当遵循自愿、平等、协商一致、诚实信用的原则。”这意味着,新公司必须与员工达成协议,签订劳动合同。

此外,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规定:“本法所称劳动合同,是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劳动关系、明确双方权利义务、规范劳动条件、保障劳动者权益的书面协议。”这意味着,劳动合同是保障劳动者权益的重要手段,新公司必须与员工签订劳动合同,以规范劳动关系,保障员工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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