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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买卖太低怎么撤回

蒋隽哲 律师
蒋隽哲 律师

北京市京师(无锡)律师事务所

擅长:刑事案件, 交通事故, 合同纠纷, 劳资纠纷,

房屋买卖太低怎么撤回?

在房屋买卖过程中,如果卖方出售房屋的价格过低,买方有权利撤回买卖合同。那么,房屋买卖太低怎么撤回呢?

买方应当在签订买卖合同之后的5日内,向卖方提出书面撤销合同的要求。如果卖方同意撤销,双方应当返还各自已经履行的义务,如已经支付的房款、定金等。如果卖方不同意撤销,买方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撤销合同。

如果卖方故意低价出售房屋,以达到欺诈目的,买方可以要求撤销合同,并要求卖方承担违约责任,赔偿买方因此遭受的经济损失。

需要注意的是,卖方在出售房屋时应当按照市场价格进行定价,如果价格过低,可能会被认定为恶意低价出售,从而面临法律责任。买方在签订买卖合同之前应当对房屋的价值进行评估,确保自己的权益不受损害。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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