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案件复议是指被判刑的被告人或被害人及其近亲属,对判决认为有错误的,可以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出申请,请求再审查的一种司法救济方式。依据公安机关办理刑事复议复核案件程序规定的规定,申请刑事案件复核需要的材料依据复核的情形而定,一般需要申请书、原决定书、通知书等。
刑事案件复议需要以下几个方面的内容:
一、申请条件:
1.被判决刑罚的被告人或被害人及其近亲属;
2.判决认为有错误的;
3.提出申请的期限为判决发生法律效力之日起六个月内。
二、申请材料:
1.申请书;
2.判决书及相关证据;
3.复议申请人的身份证明。
三、复议程序:
1.法院收到复议申请后,应当在五日内决定是否受理;
2.对于受理的案件,应当在二个月内作出裁定;
3.裁定认为有错误的,应当撤销原判决,并发回原审法院重新审判;
4.裁定认为无错误的,应当驳回复议申请。
刑事案件复议是被告人或被害人及其近亲属的一项合法权利,也是司法救济的一种重要方式。在申请复议时,应当注意申请条件及申请材料的准备,以及复议程序的规定,以保障复议申请的合法性和有效性。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三十二条、第二百三十三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