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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是曾被刑事处罚的

蒋隽哲 律师
蒋隽哲 律师

北京市京师(无锡)律师事务所

擅长:刑事案件, 交通事故, 合同纠纷, 劳资纠纷,

曾经受过刑事处罚,所以导致不能从事某项工作。曾被刑事处罚是指在过去某一段时间内,个人因为涉嫌犯罪而被依法判处有罪并受到刑事处罚的情况。刑事处罚包括拘留、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死刑等。

犯罪按照主观意态可分为故意犯罪与过失犯罪。故意犯罪是指主观希望或者放任犯罪行为的发生而产生的一种犯罪,如故意杀人,其主观故意就是为了要人命,盗窃,主观故意就是为了要偷到人的钱财。过失犯罪是指应当预见而没有预见而发生的犯罪,如一般车祸而撞死人,超速而来不及刹车,导致撞人死亡等,这就是过失犯罪。实刑是指管制,拘投,有期徒刑,无期徒刑和死刑。实刑是相对附加刑来讲的,附加刑包括罚金,剥夺政治权利等。受刑事处罚可包括实刑,也可包括附加刑,在我国,附加刑可单独适用。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第十二条 未经人民法院依法判决,对任何人都不得确定有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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