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追究刑事责任是指司法机关对没有或依法不碰负刑事责任的人所作的决定。不追究刑事责任是指在特定情况下,对于犯罪行为不予追究刑事责任的处理方式。这种处理方式通常是出于对于犯罪行为的特殊情况进行考虑,比如对于年幼的未成年人、精神病患者、有限定刑事责任能力的人等进行的特殊处理。
总之,不追究刑事责任是一种特殊的处理方式,它充分考虑了犯罪行为的特殊情况,但同时,也需要在具体情况下进行审慎判断和合理运用。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第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追究刑事责任,已经追究的,应当撤销案件,或者不起诉,或者终止审理,或者宣告无罪:
(一)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不认为是犯罪的;
(二)犯罪已过追诉时效期限的;
(三)经特赦令免除刑罚的;
(四)依照刑法告诉才处理的犯罪,没有告诉或者撤回告诉的;
(五)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死亡的;
(六)其他法律规定免予追究刑事责任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