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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有双重劳动关系吗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规定,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应当签订书面劳动合同。而在某些情况下,一个劳动者可能与用人单位存在双重劳动关系。

什么是双重劳动关系呢?简单来说,就是劳动者与多个用人单位签订了劳动合同,同时在这些用人单位中工作。这种情况下,劳动者与每个用人单位之间都存在独立的劳动关系。

那么,双重劳动关系是否合法呢?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规定,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的劳动关系应当是独立的、直接的。也就是说,每个用人单位与劳动者之间的劳动关系应当是相互独立的,不能相互影响。如果劳动者与多个用人单位之间的劳动关系发生了影响,就可能存在劳动法律问题。

但是,在某些特殊情况下,双重劳动关系是可以合法存在的。例如,一个人在不同的用人单位工作,但是工作内容不同,且不会对彼此产生影响。这种情况下,双重劳动关系是合法的。

总之,劳动者应当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谨慎签订劳动合同,避免出现劳动法律问题。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十六条: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应当签订书面劳动合同。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十七条: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的劳动关系应当是独立的、直接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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