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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档案上显示假释吗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及其相关规定,劳动档案是用于记录劳动者的个人基本情况、工作经历、工作业绩、奖惩记录等信息的重要文件。在劳动档案中,如果劳动者曾经被判刑并获得假释,应当在档案中进行记录。

假释是指在服刑期间,因表现良好、认罪悔罪、有改造表现等原因,经法定程序被判定可以暂时离开监狱或改变原判刑罚执行方式的一种刑罚执行方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及其相关规定,被判刑的人员在获得假释后,应当遵守法律法规,认真履行监管部门和社会对其的管理和监督。

在劳动档案中记录假释信息,有助于用人单位了解劳动者的历史背景和行为表现,从而更好地进行人力资源管理和决策。同时,也有助于劳动者自身的自我管理和自我约束,促进其更好地恢复社会地位和融入社会。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规定,用人单位应当建立劳动档案制度,记录劳动者的基本情况、工作经历、工作业绩、奖惩记录等信息,并妥善保管。同时,用人单位应当在劳动合同终止后15日内,将劳动档案交付劳动者本人。劳动者有权对自己的劳动档案提出异议,并有权要求补正、补充、删除其中的错误记录。

综上所述,劳动档案中记录假释信息是符合法律规定的,有助于用人单位进行人力资源管理和决策,也有助于劳动者自我管理和自我约束。用人单位应当妥善保管劳动档案,劳动者也有权对自己的劳动档案提出异议并要求补正、补充、删除其中的错误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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