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托马斯是否应当承担违约责任

当前的社会中,在就业、出行、购物等各种情形时,都是可能会遇到一些法律权益被他人侵害等一系列的法律问题,所以我们应该多学习了解一些法律知识,这样在面对这些法律问题时我们就可以通过法律的方式来维权了。在本文内容中我们对托马斯是否应当承担违约责任,承担违约责任的方式有哪些进行了解答,希望能解答您的问题。下面随着小编一起来了解一番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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托马斯是否应当承担违约责任

(发生不可抗力是否应当承担违约责任)不承担。签订合同后,双方当事人应当积极履行,一方违约的,另一方可以要求对方承担违约责任。但是根据我国《民法典》第一百八十条、第五百九十条的规定,因不可抗力造成不能履行合同的,根据不可抗力的影响,部分或者全部免除责任。所谓不可抗力,是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因此,发生不可抗力导致合同不能履行的应当免除当事人的违约责任。《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八十条【不可抗力】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民事义务的,不承担民事责任。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不可抗力是不能预见、不能避免且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第五百九十条【不可抗力】当事人一方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根据不可抗力的影响,部分或者全部免除责任,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应当及时通知对方,以减轻可能给对方造成的损失,并应当在合理期限内提供证明。当事人迟延履行后发生不可抗力的,不免除其违约责任。

民法典中债务人无偿还能力怎么认定

民法典中对于债务人无偿还能力怎么认定没有规定,依据《破产法司法解释(一)》的规定,有因资金严重不足或者财产不能变现等原因不能清偿债务;

经人民法院强制执行,无法清偿债务等情形时,可以认定不具有债务偿还能力。《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若干问题的规定

(一)》第四条债务人账面资产虽大于负债,但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当认定其明显缺乏清偿能力:

(一)因资金严重不足或者财产不能变现等原因,无法清偿债务;

(二)法定代表人下落不明且无其他人员负责管理财产,无法清偿债务;

(三)经人民法院强制执行,无法清偿债务;

(四)长期亏损且经营扭亏困难,无法清偿债务;

(五)导致债务人丧失清偿能力的其他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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