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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将夫妻共同财产赠与给他人吗?赠与的房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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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将夫妻共同财产赠与给他人吗

夫妻共同财产是基于法律的规定,因夫妻关系的存在而产生的。在夫妻双方未选择其他财产制的情形下,夫妻对共同财产形成共同共有,而非按份共有。根据共同共有的一般原理,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共同财产应作为一个不可分割的整体,夫妻对全部共同财产不分份额的共同享有所有权,夫妻双方无法对共同财产划分个人份额,也无权在共有期间请求分割共同财产。夫妻对共同财产享有平等的处理权,并不意味着夫妻各自对共同财产享有半数的份额。只有在共同共有关系终止时,才可对共同财产进行分割,确定各自份额。因此夫妻一方擅自将共同财产赠与他人的赠与行为应为全部无效,而非部分无效。

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双方对共同财产有平等权利,因日常生活需要处理共同财产的,任何一方都有权决定。非因日常生活需要对夫妻共同财产作出重要决定的,夫妻双方应当平等协商,达成一致。未经对方同意,夫妻任何一方将共同财产赠与他人,将侵犯配偶平等处理共同财产的权利。

赠与的房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吗

赠与的房产,不一定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具体需要根据,房产所有权的取得的时间来作出判断。首先,对于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内取得的受赠财产,一般情况下都应当被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但是,如果赠与人明确表示了只赠与给夫妻之间的其中一方的话,这项财产就应当被认定为一方所有的个人财产。其次,如果双方在登记结婚之前就已经取得了受赠的财产,或者在离婚之后才取得受赠财产的话,这时候所涉及的财产,也不应当被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这主要因为,我国区分共同财产与个人财产的关键就在于,取得财产的时间是否是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内。

夫妻一方擅自将共同财产赠与他人

部分无效。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未经另一方同意,擅自将夫妻共同财产赠与第三人的,可根据赠与财产的性质,认定一方对共同财产中属于自己的部分享有处分权,该部分财产的赠与有效,而对属于另一方的那部分财产的赠与无效。

法律规定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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