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置房是不是共同财产”问题近期有人在问,今天法助手小编就带来相关法律知识与大家参考,另外安置房是否算夫妻共同财产也是有必要了解一下的,下面我们一起来进一步了解下吧。
安置房是不是共同财产
安置房是否属于共同财产,需要看安置房是何时取得的。如果安置房是一方在婚前就合法取得,则该安置房属于一方的婚前个人财产;如果安置房取得时间是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则该安置房属于夫妻双方共同财产。根据《民法典》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如果婚前一方的个人房产,属于婚前财产应该是个人财产,但是存在变更登记或补差价的问题,按比例属于共同财产。如果是婚前父母的房产,婚后又登记到子女名下,属于共同财产。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安置房是否算夫妻共同财产
安置房是否算夫妻共同财产,需要具体分析:
1、当事人婚前若已获得安置房名额,只是尚未交付的。即使是婚后获得交付的房屋,也属于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2、如果在婚后收房时,当事人以夫妻共同财产支付了安置房与拆迁房之间的面积差价,该房产也属于夫妻一方的个人房产,如果夫妻离婚,共同出差价部分可算作夫妻另一方的债权予以补偿。
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应当注意以下五点:
1、男女平等原则;
2、照顾子女和女方利益原则;
3、有利生活,方便生活原则;
4、权利不得滥用原则;
5、夫妻一方所有的财产,在共同生活中消耗、毁损、灭失的,另一方可以不予补偿。
安置房是共同财产么
如果是未取得房屋所有权,不属于共同财产,如果婚前取得,也不属于共同财产,如果婚内取得,应认定为共同财产。
法律规定
《婚姻法》
第十七条【夫妻共有财产】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
(二)生产、经营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但本法第十八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所有的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注:自民法典2021年1月1日起生效后,以上法律依据变更为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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