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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护人的法定顺序是什么?法定继承的顺序是什么

“监护人的法定顺序是什么”问题不少网友在咨询,下面法助手小编整理了一些法律知识与大家参考,另外法定继承的顺序是什么可能也一知半解,接下来随着步伐一起来进一步了解一番吧。

监护人的法定顺序是什么

按规定未成年人的法定监护人:首先应当由其父母担任,如父母死亡或者无监护能力的,按下列顺序由以下人员担任:

①祖父母、外祖父母;

②成年的兄、姐;

③未成年人父母所在单位或未成年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或者民政部门。

法定监护人的顺序是父母、祖父母、外祖父母、兄长、姐姐、其他经相关组织或者部门同意的,可以担任孩子的监护人。监护人应当按照最有利于被监护人的原则履行监护职责。监护人除为维护被监护人利益外,不得处分被监护人的财产。

法定继承的顺序是什么

法定继承的顺序一般分为:第一顺序继承人和第二顺序继承人。

第一顺序的继承人一般包含有:配偶、子女、父母;第二顺序的继承人一般含: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当继承开始之后,首先是由第一顺序的继承人进行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则不可继承;如果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可继承的,其次才由第二顺序的继承人进行继承。

一般情况下,法定继承的遗产都必须按照按以下原则进行分配:

1、同一顺序的继承人继承遗产时,应该均等。

2、针对生活有特殊困难的或缺少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应给予照顾。

3、对被继承人尽主要扶养或与被继承人一同生活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可多分。

4、对有扶养能力或有扶养条件的继承人,却不尽扶养义务的,可不分或少分。

5、经继承人协商同意,也可以不均。

法定监护人顺序是什么?

我国法律规定,法定监护人包括未成年人的法定监护人和精神病人的法定监护人。

1、未成年人的法定监护人包括三种:

一是未成年人的父母;

二是未成年人的祖父母、外祖父母,关系密切的其他亲属、朋友;

三是未成年人的父母所在单位或者未成年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或民政部门等法人组织。

2、精神病人的法定监护人包括四种:

一是配偶、父母、成年子女。

二是其他近亲属如有监护能力的祖父母、外祖父母、兄弟姐妹。

三是关系密切的其他亲属、朋友。

四是精神病人的所在单位或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和村民委员会、当地的民政部门。

法律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二十七条父母是未成年子女的监护人。

未成年人的父母已经死亡或者没有监护能力的,由下列有监护能力的人按顺序担任监护人:

(一)祖父母、外祖父母;

(二)兄、姐;

(三)其他愿意担任监护人的个人或者组织,但是须经未成年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或者民政部门同意。

第二十七条父母是未成年子女的监护人。

未成年人的父母已经死亡或者没有监护能力的,由下列有监护能力的人按顺序担任监护人:

(一)祖父母、外祖父母;

(二)兄、姐;

(三)其他愿意担任监护人的个人或者组织,但是须经未成年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或者民政部门同意。

以上就是关于“监护人的法定顺序是什么”的相关整理解答,内容仅供大家参考,法律咨询具有特殊性,如果你对此还有疑问,不妨点击直接咨询律师获取更专业的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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