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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备租赁合同纠纷的特征是什么问题是什么的?设备租赁合同怎么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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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备租赁合同纠纷的特征是什么问题是什么的

1、合同主体一般为个人,设备出租方少部分挂靠在建筑公司,大多为自由经营。设备承租方一般为建筑承包商,租用建筑设备用于基建。

2、租赁设备均为大型挖掘机,该设备的驾驶员均由出租方配备,负责驾驶和设备的日常维护。其工资一般由出租方承担,实践中也存在双方约定由承租方承担的例外。

3、无规范的合同文本,合同内容一般由当事人依主观意愿自由约定,随意性较大。

4、合同所涉及的租金较高,一般月租金在两万元以上,导致当事人“寸金必争”,焦点比较突出。

设备租赁合同成立要件主要为:1、当事人意思表示须一致,即合意。2、合意则须有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当事人。仅有一方当事人是不可能产生合意的,因而也就不可能成立合同。3、当事人的意思表示须以订立合同的为目的。

设备租赁合同怎么写

第一,设备租赁合同要明确设备的信息。例如设备的种类,型号,规格,数量,颜色。第二,设备租赁合同要明确租金的计算方法,租金的支付方式,租金的支付期限。第三,应当明确设备的交付租赁的期限,设备的质量标准,租赁的期限,归还的期限。第四,应当明确在租赁过程之中双方的权利义务,例如承租方需要妥善的保管使用。第五,应当明确承租方是否有权利将设备进行再次转租或者出借给他人使用,第六应当明确租赁的用途。第七,应当明确双方产生争议的解决方式。

设备租赁合同成立的条件是什么

只要是双方(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真实的意愿表示,不违反法律强制性规定,就是有效合同。依法成立的合同,自成立时生效,但是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法律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五百零二条依法成立的合同,自成立时生效,但是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合同应当办理批准等手续的,依照其规定。未办理批准等手续影响合同生效的,不影响合同中履行报批等义务条款以及相关条款的效力。应当办理申请批准等手续的当事人未履行义务的,对方可以请求其承担违反该义务的责任。

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合同的变更、转让、解除等情形应当办理批准等手续的,适用前款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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