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假离婚买房有什么风险?购买安置房有什么风险

“假离婚买房有什么风险”问题不少人都比较关注,另外“购买安置房有什么风险”问题想必也会感兴趣,下面法助手小编整理了一些法律知识可供参考,想要了解相关法律问题一起来往下看看吧。

假离婚买房有什么风险

如果是经法定程序办理了离婚手续的就不是假离婚。这个时候买的房子属于个人财产,若是双方假戏真做的,可能会产生出资买房确得不到房产份额的法律风险。

假离婚买二套房的风险:离婚时一般都会对家庭财产进行分割,家庭财产分割达成一致时即可协商离婚。当一方离婚后不愿复婚,另一方很难要回离婚前已经分割的财产。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三条下列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

(三)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购买安置房有什么风险

购买安置房的风险有:

1、没有产权的安置房,无法办理产权证;

2、如果家庭成员对安置房的分配存有异议的,经协商无法达成一致,可能需要至法院进行调解,最终的合法权益人则无法确定是谁;

3、在购买安置房等待过户的过程中,可能会发生因出售方自身债务纠纷的问题,导致房屋被债权人申请法院查封的情形;

4、由于房屋交易时间比较长,房价变动的可能性比较大;

5、因开发商在安置房开发建设过程中,可能对房屋质量敷衍了事,为了省钱而偷工减料,就会导致购买后入住之后,可能面临很多的房屋质量问题;

6、可能因为政策原因,导致房屋无法上市交易。

假离婚买房有哪些风险

假离婚买房的风险如下:

1、假离婚双方依法办理离婚登记手续的,婚姻关系宣布解除。如果没有法定证据支持撤销登记或者一方不愿意再婚,婚姻关系就无法恢复;

2、假离婚是违法的欺诈行为,取得的抵押贷款购房资格一旦发现不受法律保护;

3、一方财产未按正常离婚财产比例分配,另一方不能追究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一方以欺诈手段,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受欺诈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

法律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百四十八条一方以欺诈手段,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受欺诈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
第一百四十九条第三人实施欺诈行为,使一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对方知道或者应当知道该欺诈行为的,受欺诈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
第一千零七十八条婚姻登记机关查明双方确实是自愿离婚,并已经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予以登记,发给离婚证。

以上就是关于“假离婚买房有什么风险”的相关整理解答,内容仅供大家参考,法律咨询具有特殊性,如果你对此还有疑问,不妨点击直接咨询律师获取更专业的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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