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业合同纠纷专属管辖是必须要由特定的法院来进行管辖,对于其它的法院是没有任何的管辖权,就算是利用协议的方式来进行变更也是不允许的,对于专属管辖是属于地域管辖,都是以一定的联结地点来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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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业合同纠纷专属管辖是怎么样的?
物业合同纠纷专属管辖是法律规定的特殊类型案件必须由特定的法院管辖,其他法院无管辖权,也不允许当事人协议变更的管辖制度。专属管辖的本质属于地域管辖,一般以一定的联结地点来确定。世界各国一般将不动产所在地等作为确定专属管辖法院的联结点。专属管辖是一种排他性的管辖:一是排除其他法院的管辖,二是排除一般地域管辖和其他特殊地域管辖,三是排除当事人协议管辖。
物业费纠纷政府部门处理吗?
根据《物业管理条例》规定,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及时处理业主、业主委员会、物业使用人和物业服务企业在物业管理活动中的投诉。
业主大会成立前,普通住宅物业服务收费标准根据评定的物业管理服务等级和政府指导价确定。业主大会成立后,物业服务收费由业主大会决定,并报价格主管部门备案。逐步建立业主委员会和物业公司协商确定、质价相符的市场化价格机制。关于物业管理方面乱收费的问题住户可直接向市、区物价部门进行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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