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首页 > 法律知识 > 劳动纠纷 > 工伤赔偿 > > 正文

工伤认定有什么规定?

想要确认工伤认定的管辖权,需要去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劳动行政部门,或者缴纳工伤保险所在地的劳动行政部门。如果对于工伤认定后的工伤待遇出现争议,可以去劳动合同履行地的法院提起诉讼。

本篇文章目录一览:

工伤认定的管辖规定有什么?

工伤认定的管辖权,目前大多数地方都是由企业法人营业执照、营业注册地或企业缴纳工伤保险费所在地的劳动行政部门负责。但也有个别地方由事故发生地的劳动行政部门负责。

1、工伤待遇争议案件由用人单位所在地或者劳动合同履行地的法院管辖。这是地域管辖原则的体现,也是工伤待遇争议案件诉讼管辖的一般规定。

2、工伤待遇争议案件由基层人民法院管辖。这是级别管辖原则的体现。也就是说,工伤待遇争议的一审案件,由基层人民法院受理,中级人民法院进行工伤待遇争议案件的终审。中级人民法院、高级人民法院和最高人民法院原则上不受理一审工伤待遇争议案件。

需要指出的是,如果人民法院发现已经受理的工伤待遇争议案件不属于本院管辖的,应送给有管辖权的法院。但是,移送只能进行一次,接受移送的法院即使认为不属于自己管辖,也不能再自行移送,只能提请共同的上级法院指定管辖。

写工伤认定代理词注意什么?

1、代理词的条理必须清楚。

代理人需要对案件有清楚的认识,对庭审中双方的争议焦点有精确的把握。才能对案件有正确的认识。代理人在代理词中一定要表达清楚自己的意思。有的放矢,中心要突出。说理要有力度。

2、代理词的语音需简明、精确。

言不在多而贵在精。该表达的表达清楚就可以,感性的抒情没有必要,法官的判决是依据事实和法律而不是人情世故,即使是人情世故也不是纸上的。法条和法理也没必要详细陈述,写的是代理词而不是法律意见书,面对的是和自己一样精通法律的法官,而不是需要普法的非法律人员。过多的法理阐述,只会引起法官的反感,点到为止。

3、代理词的所有观点都必须有事实和法律依据。

如果是证据,必须是经庭审质证的证据。不能有想当然的观点,依照常理,依照习惯之类的词最好不要写。

对《工伤认定决定书》不服的救济

(一)行政复议:

(1)申请人——①用人单位;②受伤职工或直系亲属; ③工会组织。

(2)被申请人——作出工伤认定的劳动部门。

(3)行政复议机关——①作出工伤认定的劳动部门的上一级劳动部门;②作出工伤认定的劳动部门的本级人民政府。

(4)申请复议期限——①不予受理:收到不予受理决定之日起60日内。②对工认定结论不服:收到工伤认定结论之日起60日内。③逾期不作工伤认定:期满后60日。

(5)复议申请提交的材料——①复议申请书。②工伤认定机构做出的不予受理工伤认定申请的决定书或工伤认定决定书。③申请工伤认定时提交的相关材料。

(6)行政复议的受理——收材料之日起5日内。

(7)行政复议的审理与决定——受理之日起60日内。

(二)行政诉讼:

1、受理的三种情况:

① 对劳动部门的不予受理或工伤认结论不服。

② 对行政复议不服。

③ 复议机关逾期不作复议决定。

2、起诉期限:

直接起诉为收到不予受理或工伤认结论之日起3个月内;经复议的为收到复议决定之日起15日内。

《工伤保险条例》第五十五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有关单位或者个人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一)申请工伤认定的职工或者其近亲属、该职工所在单位对工伤认定申请不予受理的决定不服的;

(二)申请工伤认定的职工或者其近亲属、该职工所在单位对工伤认定结论不服的;

(三)用人单位对经办机构确定的单位缴费费率不服的;

(四)签订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辅助器具配置机构认为经办机构未履行有关协议或者规定的;

(五)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对经办机构核定的工伤保险待遇有异议的。

如还有不清楚的或新情况,建议你直接本站,在线提问以便于了解沟通案件情况,智能匹配平台空闲律师为你作出详细的有针对性的解答,尽量说明大致情况以免因信息不全、沟通不畅,解答有误。祝维权成功。

关于本站: 法助手

海量律师平台已认证,专业律师精准解答您的问题,汇聚执业多年律师团队,办案经验丰富,极速问律师最快10秒响应!免费提交法律问题,律师在线回复,智能推荐擅长领域已认证律师为您服务。

提示:法律问题咨询具有特殊性,文章内容仅供参考,如需更多帮助,请咨询律师。

热门文章

有法律疑问?咨询在线律师,3分钟快速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