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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后户口能强制迁走吗?离婚以后孩子户口怎样迁走

“离婚后户口能强制迁走吗”问题近期有人在问,今天法助手小编就带来相关法律知识与大家参考,另外离婚以后孩子户口怎样迁走也是有必要了解一下的,下面我们一起来进一步了解下吧。

离婚后户口能强制迁走吗

不可以,离婚当事人可持原户口簿和法院的判决书或调解书到当地公安派出所办理分户或迁转手续,当地公安派出所应依据法院的判决或调解书,按照分户、立户的规定予以办理;如一方当事人不愿交出原户口簿,经公安派出所动员说服无效的,可按判决或调解书办理分户或迁转手续,并在户口登记簿上注明分户日期和原因。

一般来说,离婚后的户口处理方式有以下几种: 1、另立门户,这需要根据当地的实际情况而定,有些地区不能实现; 2、婚后再迁,离婚后女方可以把户口继续留在男方,等自己结婚以后再迁到新的地方; 3、不迁出,离婚后,女方也可以选择不做户口处理,将户口留在原地。不过,如果有法律的判决书需要迁移户口的,就必须迁出了。 所以,离婚后的户口不一定需要迁出的。

法律依据:

《户口登记条例》第十七条户口登记的内容需要变更或者更正的时候,由户主或者本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户口登记机关审查属实后予以变更或者更正。户口登记机关认为必要的时候,可以向申请人索取有关变更或者更正的证明。

 

离婚以后孩子户口怎样迁走

离婚以后,要将孩子的户口迁走的,应当办理迁移登记。离婚以后,孩子由一方直接抚养的,应当将孩子的户口迁移至该方,父母双方应当到户口登记机关提出申请,并且提供相应的证件和证明材料,户口登记机关对提供的材料进行审查后,发现情况属实的,应当发给迁出证,父母拿到迁出证后,再去另一方户口所在地的户口登记机关办理迁入登记,一般情况下,因离婚而迁移,并且存在父母关系的,户口登记机关会办理迁入登记,将孩子的户口迁入父亲或者母亲的名下。

离婚后户口能否强制迁出

离婚后户口不能强制迁出。诉讼离婚户口迁移程序:

1、离婚当事人可以持原户口簿、法院判决书或者调解书到当地公安派出所办理分户或者搬迁手续,当地公安派出所应当按照法院判决或者调解书的规定办理;

2、当事人不愿交出原户口簿,经派出所动员说服无效的,可以按照判决或者调解书办理分户或者搬迁手续,并在户口登记簿上注明分户日期和原因。

法律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八条婚姻登记机关查明双方确实是自愿离婚,并已经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予以登记,发给离婚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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