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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怎么算社会抚养费?社会抚养费征收管理办法

“法院怎么算社会抚养费”问题近期有人在问,今天法助手小编就带来相关法律知识与大家参考,另外社会抚养费征收管理办法也是有必要了解一下的,下面我们一起来进一步了解下吧。

法院怎么算社会抚养费

社会抚养费征收,全国征收标准不统一。符合再生育一个子女的条件,未取得生育证生育的,按照上年度总收入的百分之三十征收。征收社会抚养费后补办生育证。符合法定结婚条件,未办理结婚证生育的,按照上年度总收入的二倍征收。不足法定婚龄生育第一子女的,按照上年度总收入的三倍征收。《社会抚养费征收管理办法》第四条社会抚养费的征收,由县级人民政府计划生育行政部门作出书面征收决定;县级人民政府计划生育行政部门可以委托乡(镇)人民政府或者街道办事处作出书面征收决定。

社会抚养费,根据法律规定的标准计算。 《社会抚养费征收管理办法》第三条不符合人口与计划生育法第十八条的规定生育子女的公民,应当依照本办法的规定缴纳社会抚养费。 社会抚养费的征收标准,分别以当地城镇居民年人均可支配收入和农村居民年人均纯收入为计征的参考基本标准,结合当事人的实际收入水平和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生育子女的情节,确定征收数额。社会抚养费的具体征收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 以北京为例: 1、对不符合规定生育第三个及三个以上子女的夫妻或者非婚生育第三个及三个以上子女的公民,每多生育一个子女,按照市统计部门公布的城镇居民或者农村居民年人均可支配收入的3至10倍征收; 2、对非婚生育两个以内子女的当事人,每非婚生育一个子女,按照市统计部门公布的城镇居民或者农村居民年人均可支配收入的1倍征收。 3、对不符合规定生育子女的当事人,其前一年实际年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前三年实际人均可支配收入的平均值高于市统计部门公布的城镇居民或者农村居民年人均可支配收入的,以其实际收入为基数,按照本条前两项规定的征收标准征收。

 

社会抚养费征收管理办法

社会抚养费征收如下:

1、符合再生育一个子女的条件,未取得生育证生育的,按照上年度总收入的百分之三十征收。征收社会抚养费后补办生育证;

2、符合法定结婚条件,未办理结婚证生育的,按照上年度总收入的二倍征收;

3、不足法定婚龄生育第一子女的,按照上年度总收入的三倍征收;

4、符合法定收养子女条件,但没有办理收养证的,动员其依法办理收养证,拒绝办理的,按照上年度总收入的二倍征收;

5、不符合法定收养子女条件收养子女的,按照上年度总收入的三倍征收;

6、违法多生育一个子女的,按照上年度总收入的二至三倍征收。有法定严重情节违法多生育一个子女的人,按较高的倍数征收。

法院怎么强制执行社会抚养费

法院强制执行社会抚养费的方法是扣押、冻结、划拨、变价被执行人的财产。需要注意的是人民法院查询、扣押、冻结、划拨、变价的财产不得超出被执行人应当履行义务的范围。《民事诉讼法》规定,被执行人未按照执行通知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人民法院有权向有关单位查询被执行人的存款、债券、股票、基金份额等财产情况。人民法院有权依据不同情形扣押、冻结、划拨、变价被执行人的财产。人民法院查询、扣押、冻结、划拨、变价的财产不得超出被执行人应当履行义务的范围。人民法院决定扣押、冻结、划拨、变价财产,应当作出裁定,并发出协助执行通知书,有关单位必须办理。

法律规定

《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四十二条被执行人未按执行通知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人民法院有权向有关单位查询被执行人的存款、债券、股票、基金份额等财产情况。人民法院有权根据不同情形扣押、冻结、划拨、变价被执行人的财产。人民法院查询、扣押、冻结、划拨、变价的财产不得超出被执行人应当履行义务的范围。人民法院决定扣押、冻结、划拨、变价财产,应当作出裁定,并发出协助执行通知书,有关单位必须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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