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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卖农村房屋如何过户?农村房屋买卖怎么过户

“买卖农村房屋如何过户”问题不少人都比较关注,另外“农村房屋买卖怎么过户”问题想必也会感兴趣,下面法助手小编整理了一些法律知识可供参考,想要了解相关法律问题一起来往下看看吧。

买卖农村房屋如何过户

1、农村房屋买卖过户需要委托测绘配图,委托评估,缴税,申请填表,交验书证,受理登记,权属审核,交费领证。所需要的证件有土地使用权证房屋所有权证、共有权证、买卖契约、税票等,有些还需要其他的相关证明。买卖双方须持本人身份证件亲自办理登记。如需委托他人办理登记的,须出具经公证的委托书。

2、农房过户是有条件的,必须双方户口都在同一个村(镇),且不属于拆迁范围以内的农房才可以办理过户手续,买卖合同签订后最后去公证一下。然后双方持相关证件到所属房管局农房办办理即可。

3、农村房屋如果有“房屋登记证”可以去房管局办理过户手续,如果是小产权房(没有房屋登记证)交易属于一般商品交易,对方是否具有房屋所有权或是否完全有用,是否是共同财产,如果房屋所有人均签署了协议,并且协议已经公证处公证了,购房的金额符合市场价格(不符合的不算)是受法律保护的。

根据当前法律规定,农村房屋买卖不能办理不动产权变更登记。因为农村房屋的所有者只是对房屋所占用的宅基地、农村集体建设用地享有使用权,买卖农村房屋的要进行使用权的确权登记,办理宅基地使用权人的变更登记。同时农村房屋过户需要双方当事人的户口都属于同一个地方。

 

农村房屋买卖怎么过户

农村的房屋买卖过户手续不同于普通的商品房买卖,要满足以下几个条件:

1、买卖双方都是一个村的户口;

2、标的房屋不属于拆迁范围;

3、到相关的行政管理部门办理登记;

4、经过村民委员会的同意。

要注意,农村村民一户只能拥有一个宅基地。所以,已有宅基地的村民不能再申请购买宅基地。

具体来说要办理过户手续,当事人到行政管理部门进行登记时,所要提供的材料包括:

1、土地所有权证明;

2、买卖契约;

3、税票凭证等。

具体来说,双方持有本人证件共同到相关部门办理登记。

农村土地房屋买卖如何过户

动产统一登记过渡期内,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的登记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但是不能非法转让土地的。

法律规定

《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三十三条 本条例施行前依法颁发的各类不动产权属证书和制作的不动产登记簿继续有效。不动产统一登记过渡期内,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的登记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七十四条 买卖或者以其他形式非法转让土地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自然资源主管部门没收违法所得;对违反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擅自将农用地改为建设用地的,限期拆除在非法转让的土地上新建的建筑物和其他设施,恢复土地原状,对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没收在非法转让的土地上新建的建筑物和其他设施;可以并处罚款;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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