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首页 > 法律知识 > 刑事辩护 > > 正文

拘役的刑期从什么时候开始算(拘役缓刑羁押的时间怎么算)

我国法律对于维护公民的合法权益是有很多相关规定的,我们可以利用法律来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不受侵害。如果您生活中遇到了法律方面的问题,可以通过本篇文章的内容来了解一些和羁押期限折抵拘役的规定是什么?相关的法律规定。

羁押期限折抵拘役的规定是什么

判处拘役和有期徒刑的都是羁押一天折抵刑期一天,管制是羁押一天折抵刑期两天,但是,从羁押犯罪嫌疑人到出具判决结果,羁押的时间是不确定的,因为每个阶段羁押的时间都有可能延长。

拘役的刑期,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

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一日。

有期徒刑的刑期,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

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折抵一日。

报请批捕可以补充侦查吗

关于审查批捕阶段的补充侦查,《刑事诉讼法》规定,人民检察院对于公安机关提请批准逮捕的案件进行审查后,对于不批准逮捕的,人民检察院应当说明理由,需要补充侦查的,应当同时通知公安机关。

批捕阶段也可以补充侦查,补充侦查,是指公安机关或者人民检察院依照法定程序,在原有侦查工作的基础上,对案件中的部分事实情况作进一步调查、补充证据的一种诉讼活动。

根据《刑事诉讼法》第198条的规定,在法庭审判过程中,检察人员发现提起公诉的案件需要补充侦查,提出延期审理建议的,合议庭应当同意。

人民检察院应当自行侦查,必要时可以要求公安机关提供协助。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刑事诉讼法的司法解释》第223条的规定,对公诉人在庭审过程中发现案件需要补充侦查而提出延期审理建议的,合议庭应当同意。

但该建议以2次为限。

法庭审理阶段补充侦查只有人民检察院依法提出建议,人民法院才能作出延期审理的决定。

人民法院不能主动将案件退回人民检察院补充侦查。

如还有不清楚的或新情况,建议你直接本站,在线提问以便于了解沟通案件情况,智能匹配平台空闲律师为你作出详细的有针对性的解答,尽量说明大致情况以免因信息不全、沟通不畅,解答有误。祝维权成功。

关于本站: 法助手

海量律师平台已认证,专业律师精准解答您的问题,汇聚执业多年律师团队,办案经验丰富,极速问律师最快10秒响应!免费提交法律问题,律师在线回复,智能推荐擅长领域已认证律师为您服务。

提示:法律问题咨询具有特殊性,文章内容仅供参考,如需更多帮助,请咨询律师。

热门文章

有法律疑问?咨询在线律师,3分钟快速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