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仲裁裁决何时发生法律效力,仲裁裁决具有法律效力吗

仲裁裁决是具有法律效力的,并且从仲裁生效的那一刻起,仲裁裁决就具有了法律效力。如果一方拒绝执行的话,另一方可以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如果对结果不满意的话可以申请撤销或者不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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仲裁裁决法律效力存在吗

裁决是存在法律效力的,一经作出即发生法律效力,对双方当事人均有约束力,当事人必须无条件地履行裁决所规定的义务。一方当事人不履行的,另一方当事人可以依照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受申请的人民法院应当执行。根据《仲裁法》第57条的规定:裁决书自作出之日起发生法律效力。仲裁裁决的效力体现在:

1、当事人不得就已经裁决的事项再行申请仲裁,也不得就此提起诉讼。

2、仲裁机构不得随意变更已经生效的仲裁裁决。

3、其他任何机关或个人均不得变更仲裁裁决。

4、仲裁裁决具有执行力。

对仲裁裁决效力有异议怎么办?

第一、须由当事人自己提出异议。仲裁协议事关当事人对诉权的处理,其效力牵涉到当事人的重大利益,故对仲裁协议的异议须由当事人自己提出。当事人一方对仲裁协议有异议的,由一方提出;双方当事人对仲裁协议均有异议的,双方均可以提出。当事人还可以依法授权其法定代理人提出异议。除此之外,非当事人、仲裁委员会等都不能对仲裁协议提出异议。

第二、须由当事人向仲裁委员会或者人民法院提出。当事人可以向仲裁委员会提出异议,也可以向人民法院提出异议。主要原因在于:仲裁协议是合同的一种,它的效力只能由享有合同确认权的机构来确认。依照我国的法律,只有人民法院和仲裁委员会享有合同效力的确认权;而仲裁协议的有效与否,关系到仲裁委员会的管辖权问题,所以,仲裁庭对仲裁协议的效力应当与确认权;人民法院作为国家的司法机关,有权依法对仲裁加以审查和监督,所以人民法院对仲裁协议的效力有权进行确认,但是人民法院对仲裁协议效力的确认权是被动的,即只能依当事人的申请。

第三、应当在仲裁庭首次开庭前提出。依照《仲裁法》和《民事诉讼法》的规定,如果仲裁协议无效,将导致仲裁裁决被法院撤销或不予执行。因此,对仲裁协议效力的异议必须在仲裁庭首次开庭前提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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