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抚养权变更问题孩子抚养权变更的条件有哪些”问题近期有人在问,今天法助手小编就带来相关法律知识与大家参考,另外抚养权变更条件也是有必要了解一下的,下面我们一起来进一步了解下吧。
抚养权变更问题孩子抚养权变更的条件有哪些
《关于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意见》规定,一方要求变更子女抚养权,有下列条件之一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1.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因患严重疾病或因伤残无力继续抚养子女的;
2.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不尽抚养义务或有虐待子女行为,或其与子女共同生活对子女身心健康确有不利影响的;
3.八周岁以上未成年子女,愿随另一方生活,该方又有抚养能力的;
4.有其他正当理由需要变更的。
5.根据以上规定,只要具有上述任意一个条件,即可向人民法院申请变更抚养权。
受理变更子女抚养权的机构:1、如果夫妻双方都同意变更的抚养权,且变更后有利于孩子的生活,可以通过办理变更抚养权协议公证来变更;等。变更子女抚养权的条件是:1、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因患严重疾病或因伤残无力继续抚养子女的;2、与子女一同生活的一方不尽抚养义务或有虐待行为的或其与子女共同生活对子女身心健康有不利影响的。3、十周岁以上未成年子女,愿随另一方生活的。
抚养权变更条件
根据《婚姻法》的相关规定,如果父母双方协议一致需要变更子女的抚养权,应该准许。如果是父母其中一方要求变更子女的抚养权,并且具有以下情形之一的,应该按照法律规定予以支持:
1、与子女共同生活的父方或者母方,因为患有严重疾病或者因伤残无能力继续抚养子女的;
2、与子女共同生活的父方或者母方,不尽抚养义务或者出现虐待子女的行为或者其他与子女共同生活对子女的身心健康,确实存在不利的影响的;
3、对于10周岁以上的未成年子女,如果愿意随另一方生活的,而该方又的确有抚养能力的;
4、有其他正当理由需要变更抚养权的。
如何变更孩子抚养权变更孩子抚养权的条件
孩子抚养权变更有两种方式。一种是父母双方协议变更,另一种是一方要求变更子女抚养权,向人民法院另提起诉讼,如果存在以下情况之一,法院应予以支持:抚养子女的一方因患严重疾病无力继续抚养的;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不尽抚养义务;十周岁以上未成年子女,愿随另一方生活,该方又有抚养能力的;有其他正当理由需要变更的。
法律规定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
第十五条离婚后,一方要求变更子女抚养关系的,或者子女要求增加抚育费的,应另行起诉。
第十六条一方要求变更子女抚养关系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支持。(一)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因患严重疾病或因伤残无力继续抚养子女的;(二)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不尽抚养义务或有虐待子女行为,或其与子女共同生活对子女身心健康确有不利影响的;(三)十周岁以上未成年子女,愿随另一方生活,该方又有抚养能力的;(四)有其他正当理由需要变更的。
第十七条父母双方协议变更子女抚养关系的,应予准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