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站为大家带来了关于“融资租赁的会计处理方法”及“融资租赁会计账务处理”的答案,下面就由小编为大家解答。
融资租赁的会计处理方法
发生返还资产时,
1, 借:固定资产清理 (转入清理的固定资产帐面价值)
累计折旧 (已计提的折旧)
固定资产减值准备 (已计提的减值准备)
贷:固定资产 (固定资产的帐面原价)
2,发生返还资产时,
借:长期应付款--融资租赁固定资产
贷:固定资产清理(转入清理的固定资产帐面价值)
续租资产,从新签订合同续租
留购资产 借:长期应付款--融资租赁固定资产
贷:现金(银行存款)
融资租赁会计账务处理
一、具体会计处理
1、承租人对融资租赁的处理:租赁期开始日:
借:固定资产——融资租入固定资产(租赁资产公允价值与最低租赁付款额现值孰低)
未确认融资费用
贷:长期应付款——应付融资租赁款(最低租赁付款额)
2、初始直接费用的处理——手续费、律师费、差旅费、印花税等
计入租入资产价值:
借:固定资产——融资租入固定资产(初始直接费用)
贷:银行存款等
未确认融资费用
3、分摊的处理——按实际利率法分摊
未确认融资费用每一期的摊销额=(每一期的长期应付款的期初余额-未确认融资费用的期初余额)×实际利率
二、融资租赁的特征一般归纳为五个方面
1、租赁物由承租人决定,出租人出资购买并租赁给承租人使用,并且在租赁期间内只能租给一个企业使用。
2、承租人负责检查验收制造商所提供的租赁物,对该租赁物的质量与技术条件出租人不向承租人做出担保。
3、出租人保留租赁物的所有权,承租人在租赁期间支付租金而享有使用权,并负责租赁期间租赁物的管理、维修和保养。
4、租赁合同一经签订,在租赁期间任何一方均无权单方面撤销合同。只有租赁物毁坏或被证明为已丧失使用价值的情况下方能中止执行合同,无故毁约则要支付相当重的罚金。
5、租期结束后,承租人一般对租赁物有留购和退租两种选择,若要留购,购买价格可由租赁双方协商确定。
扩展资料:
《合同法》第二百三十七条规定,融资租赁合同是出租人根据承租人对出卖人﹑租赁物的选择,向出卖人购买租赁物,提供给承租人使用,承租人支付租金的合同。
融资租赁通常的做法是出租人出资购买承租人选定的技术设备或其他物资,作为租赁物出租给承租人,承租人按合同约定取得租赁物的长期使用权,在承租期间,按合同约定的期限支付租金,租赁期满按合同约定的方式处置租赁物。
融资租赁合同对租赁物的处理有下列三种形式:
一、退租法
商租赁合同期满,承租人按租赁合同约定的要求将租赁物退还给出租人,由出租人自行处理出租物,由于租赁物在出租期满内一般均已达到使用期限,出租人收回后难以再租或转让,所以,对租赁物期限届满后的处理,一般不采用这种方式法。
二、续租法
商在租赁合同期间届满前的合理时间内,承租人应通知出租人,就租赁物的继续租用进行协商,确定续租期限﹑租金等内容,在融资租赁合同期间届满时签订续租合同法。
三、留购法
商承租人支付名义货价后获得出租物的所有权,承租人获得租赁物的所有权,进行固定资产投资,这种方法对出租人﹑承租人均有利,所以,融资租赁合同期间届满后,对租赁物的处理一般多采用这种方式法。
参考资料:百度百科-融资租赁
参考资料:百度百科-会计分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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