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后父母出资购房,其分割依据出资方、登记情况及双方约定等因素决定。
1. 一方父母全资购房
若婚后一方父母全资购房,且产权登记在出资人子女名下,明确表示该房产为自己子女所有,则该房产属于出资方子女的个人财产。在离婚时,另一方无权要求分割该房产。
2. 双方父母出资购房
若双方父母共同出资购房,无论产权登记在谁的名下,均视为夫妻共同财产。在离婚时,如无特殊约定,原则上应平均分割。若双方父母出资比例不同,法院可能会根据出资比例进行分割。
3. 父母出资购房,夫妻共同还贷
若婚后父母出资购房(如支付首付款),且夫妻双方共同还贷,则该房产一般视为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房产及其增值部分将根据夫妻共同还贷的情况进行分割。获得房产的一方需对另一方进行相应补偿。
4. 登记情况与约定的影响
房产的登记情况也会影响其分割。若父母出资购房,但登记在夫妻双方名下,通常视为夫妻共同财产。此外,双方之间的书面约定也是重要的分割依据。
5. 法院裁量的考虑因素
在实际分割过程中,法院还会综合考虑夫妻共同生活的时间、生育情况、离婚过错以及房产的当前价值等因素,进行公平合理的分割。
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五条
男女双方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者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适用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二条、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的规定。
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的约定,对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
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约定归各自所有,夫或者妻一方对外所负的债务,相对人知道该约定的,以夫或者妻一方的个人财产清偿。
第一千零八十七条
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