醉驾肇事逃逸致人受伤的具体赔偿金额需根据受害人的实际损失和责任划分来确定。
1. 医疗费依受害人治疗实际支出,以医疗机构正式票据为准,涵盖挂号、检查、治疗、药费等。
2. 护理费按护理人员收入与护理期限算,有收入参照误工费,无收入或雇护工则依当地同级别护理劳务报酬标准,护理期至受害人恢复自理能力。
3. 误工费据误工时间与收入状况定,误工时间由医疗机构证明确定,有固定收入按实际减少收入算,无固定收入按近三年平均收入或参照受诉法院所在地同行业职工平均工资计算。
4. 若受害人致残,残疾赔偿金依其丧失劳动能力程度或伤残等级,按受诉法院所在地标准,自定残日起计算,六十周岁以上年龄递增则年限递减,七十五周岁以上按五年算。
5. 受害人因事故受严重精神损害,可要求精神损害抚慰金,数额依侵权人过错、手段、后果等多因素确定。
6. 其他费用如营养费、交通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也需要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赔偿。
醉驾肇事逃逸后除民事赔偿,肇事者还面临刑事处罚。赔偿涉及保险与个人,交强险限额内保险赔,商业险常因醉驾逃逸免责而不赔,最终赔偿责任由法院依具体情形判定。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
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