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下几种合同性质通常不能转让:
1. 基于合同性质不能转让的合同,比如具有人身依附性的合同。以委托合同为例,受托人基于委托人的信任而接受委托处理事务,这种信任关系具有特定性和专属性,不能随意转让给他人。再如演出合同,演员的个人特质和表演能力是合同履行的关键,不能由其他人替代履行,因此不能转让。
2. 按照当事人约定不得转让的合同。如果在合同订立时,双方明确约定该合同不得转让,那么在未经对方同意的情况下,一方擅自转让合同就是违约行为。这种约定体现了当事人对合同权利义务分配的特殊安排和意愿。
3. 依照法律规定不得转让的合同。例如,根据《担保法》的规定,保证期间,债权人依法将主债权转让给第三人的,保证债权同时转让,但是保证人与债权人事先约定仅对特定的债权人承担保证责任或者禁止债权转让的,保证人不再承担保证责任。还有一些涉及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或者特定行业管理要求的合同,法律也可能禁止转让。
总之,合同能否转让需要综合考虑合同的性质、当事人的约定以及法律的规定。在进行合同交易和权利义务转移时,应当谨慎审查相关条件,以确保转让行为的合法性和有效性。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五百四十五条
债权人可以将债权的全部或者部分转让给第三人,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
(一)根据债权性质不得转让;
(二)按照当事人约定不得转让;
(三)依照法律规定不得转让。
当事人约定非金钱债权不得转让的,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当事人约定金钱债权不得转让的,不得对抗第三人。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五百四十六条
债权人转让债权,未通知债务人的,该转让对债务人不发生效力。
债权转让的通知不得撤销,但是经受让人同意的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