继承的遗产是否算夫妻共同财产,需根据具体情况判断。
一般情况下,如果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一方通过法定继承所得的遗产,通常会被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这是因为法定继承是基于法律规定的亲属关系而进行的继承,在没有明确遗嘱指定只由一方继承的情况下,视为对夫妻双方的赠与。
然而,如果被继承人在遗嘱中明确表明遗产只由夫妻中的一方继承,那么该遗产就属于这一方的个人财产,而不是夫妻共同财产。例如,被继承人在遗嘱中写明 “我名下的房产由我的女儿某某单独继承”,这种情况下,女儿继承的房产就属于其个人财产。
对于通过遗嘱继承且遗嘱未明确遗产归属的情况,如果遗嘱只是笼统地指定继承人,没有明确遗产是否只归一方所有,在实践中可能会存在不同的认定。有些法院可能会根据遗嘱的具体表述、被继承人的意愿以及家庭情况等综合判断遗产的归属。
总之,继承的遗产是否算夫妻共同财产需要综合考虑多种因素,包括继承方式、遗嘱内容等。在实际生活中,为了避免纠纷,可以在遗嘱中明确遗产的归属,或者夫妻双方通过协议等方式对继承的遗产进行约定。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