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合同能劳动仲裁。虽然劳动合同是证明劳动关系的重要证据之一,但没有劳动合同并不意味着不能进行劳动仲裁。在实际中,只要能够证明存在劳动关系,就可以申请劳动仲裁。
劳动者可以通过多种方式证明劳动关系的存在。例如,工资发放记录,包括银行流水、工资条等。工作证、工作服也是证明劳动关系的证据。工作证上一般会有用人单位的名称、劳动者的姓名、职位等信息。工作服上可能会有用人单位的标志或名称,这些都可以作为证明劳动关系的依据。
考勤记录如打卡记录、签到表等,可以证明劳动者在用人单位的工作时间和出勤情况。如果考勤记录由用人单位掌握,在劳动仲裁过程中,劳动者可以要求用人单位提供。如果用人单位拒绝提供,可能会承担不利后果。
如果有同事能够证明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可以提供证人证言。但证人应出庭作证,并接受双方当事人的质询。
总之,没有劳动合同也可以通过其他证据证明劳动关系的存在,从而进行劳动仲裁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发生的下列劳动争议,适用本法:
(一)因确认劳动关系发生的争议;
(二)因订立、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劳动合同发生的争议;
(三)因除名、辞退和辞职、离职发生的争议;
(四)因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社会保险、福利、培训以及劳动保护发生的争议;
(五)因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等发生的争议;
(六)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劳动争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