孙女在满足一定条件下可以继承奶奶的房产。
如果奶奶有遗嘱明确指定孙女继承其房产,那么孙女可以依据遗嘱继承房产。遗嘱可以是自书遗嘱、代书遗嘱、公证遗嘱等形式,只要符合法律规定的形式要件和实质要件,就具有法律效力。
如果没有遗嘱,按照法定继承的顺序,孙女通常不是第一顺序继承人。第一顺序继承人包括配偶、子女、父母。在这种情况下,只有当第一顺序继承人全部不存在或者全部放弃继承时,孙女才有可能作为第二顺序继承人参与继承。
还有一种特殊情况,即孙女的父亲先于奶奶去世。在这种情况下,孙女可以代位继承奶奶的房产。代位继承是指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时,由被继承人子女的晚辈直系血亲代替先死亡的长辈直系血亲继承被继承人遗产的一项法定继承制度。
如果奶奶生前与孙女形成了扶养关系,例如孙女长期照顾奶奶的生活起居,在奶奶去世后,孙女也可能基于扶养关系主张适当分得奶奶的房产。这种情况需要根据具体的事实和证据来判断。
总之,孙女能否继承奶奶的房产取决于多种因素。在实际操作中,继承房产可能涉及到复杂的法律程序和证明要求,建议在遇到此类问题时,咨询专业的法律顾问,以确保合法权益得到保障。
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八条
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子女的直系晚辈血亲代位继承。
被继承人的兄弟姐妹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兄弟姐妹的子女代位继承。
代位继承人一般只能继承被代位继承人有权继承的遗产份额。